記者從石獅市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獲悉,根據上級通知要求,我市于日前啟動2022年泉州市產業集群協作配套專項(龍頭企業協作配套項目)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符合條件的企業于5月20日前登錄泉州市惠企政策線上直達兌現平臺進行網絡申報。
據了解,2022年市級集群協作配套專項包括龍頭企業協作配套項目和中小微企業為龍頭企業配套加工項目。其中,龍頭企業協作配套項目申報條件為:產業龍頭企業與中小企業產能協作配套,協作配套企業之間必須為非關聯企業,即協作配套雙方企業的單一最大股東不為同一個人或單位。項目實施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涉黑涉惡。對機械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龍頭企業,2021年采購貼牌產品金額5000萬元(含,下同)以上或委托加工費2000萬元(含,下同)以上;其他產業2021年采購貼牌產品金額1億元以上或委托加工費4000萬元以上。補助標準按2021年度在市域內新增協作配套產品采購金額不高于1%給予補助,補助最高限額100萬元。
中小微企業為龍頭企業配套加工項目申報條件為:申報項目的企業為我市2021年產業龍頭企業或其子(分)公司(含設在市域外)進行貼牌生產、委托加工或關鍵零部件加工,且配套加工產值及加工費合計數占申報企業年度銷售收入30%以上。協作配套企業之間必須為非關聯企業,即協作配套雙方企業的單一最大股東不為同一個人或單位。企業2021年必須達到為龍頭企業配套加工產值500萬元(含)以上或加工費200萬元(含)以上。加工產值、加工費指不含稅的產品銷售額、加工費,可按上述標準互相換算。補助標準按不高于配套加工產值的1%或加工費的2.5%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記者 周進文)